康源鑫为您浅析成都游乐设施的规范标准。
一、游乐设施新规范
最新的游乐设施安全标准是2008年8月1日起实施的《游乐设施安全规范》
取消了许多滞后条款,也新增了许多要求。主要变化体现在五个方面。
第一,对滑行类,比如“过山车”增加了加速度允许值。这是因为当“过山
车”从最高处向最低处下降时,速度很快,加速度很大,为使乘人不受到伤害,加速度应限制在一定的范围内。
第二,增加了各种载荷,比如风载荷,因为当风力在六级以上时,本身的速度再加上冲击力,乘人有被甩出的可能,是非常危险的,
必须停止游乐设施的运转。
第三,对安全系数进行了调整,有所降低。
本来一种普通材料就能达到安全要求,就没有必要用特殊材料。而以前安全系数定得过高,造成了材料的浪费和成本的增加。
第四,增加了安全评估和安全分析新要求。
第五,增加了水上游乐设施安全标准。
二、游乐设施安全标准
1. 安全保险措施
(1)游乐设施在空中运行的乘人部分,整体结构应牢固可靠,其重要零部件宜采取保险措施。
(2)吊挂乘人部分用的钢丝绳或链条数量不得少于两根。与坐席部分的连接,必须考虑一根断开时能够保持平衡。
(3)当游乐设施在运行中,动力电源突然断电或设备发生故障,
危及乘人安全时,必须设有自动或手动的紧急停车装置。
(4)游乐设施在运行中发生故障后,应有疏导乘人的措施。
2.乘人安全束缚装置
当游乐设施运行时,乘人有可能在乘坐物内被移动、碰撞或者会被甩出、
滑出时,必须设有乘人束缚装置。对危险性较大的游乐设施,
必要时应考虑设两套独立的束缚装置。可采用安全带、安全压杠、挡杆等。
束缚装置:应可靠、舒适,与乘人直接接触的部件有适当的柔软性。束缚装置的设计应能防止乘人某个部位被夹伤或压伤,应容易调节,操作方便。
安全带:可单独用于轻微摇摆或升降速度较慢的、没有翻转没有被甩出危险的设施上,使用安全带一般应配备辅助把手。对运动激烈的设施,安全带可作为辅助束缚装置。
安全压杠:游乐设施运行时,可能导致乘人被甩出去的危险时,必须设置相应型式的安全压杠;安全压杠本身必须具有足够的强度和锁紧力,保证游客不被甩出或掉下,并在设备停止运行前始终处于锁定状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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